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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放宽专业限制,外省可在本省执业!

关键词:建造师 2018-05-03     2858次浏览

2017年7月,住建部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1条中明确: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此条文一出,支持、点赞者纷纷而来,有观点认为二级建造师证的含金

量或将大大增加。

同时,也有朋友提出质疑:二级建造师考试由各地方组织,各地考试及

格分数也不一样。这样一来,会不会造成不公平?

【福建省】

2017年11月,福建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提升个人执业注册行政服务效

能的通知》,率先明确了“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注册”操作规程:

  1. 需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

  2. 执业资格信息已导入全国建造师注册系统

  3. 需要在网上办理系统登记省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信息,按省内取

    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人员申报注册,本人无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窗

    口提交申报材料。

同时,还取消了“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或变更注册在同一单位执业满一

年后方可申请注销或变更,注销后满一年方可办理重新注册”的规定。

福建省为“打破地方区域壁垒”做出了表率,也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够在

全国更多省份施行,为建筑业同行和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在以上背景下,有许多不是工程专业或工程相关专业的朋友们也想报考

二级建造师,如果按之前的规定可能无法报考。在2017年,安徽,江

苏,陕西三个省份已经放宽了报考条件。非本专业考生,满足一定工作

年限和学历要求也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

一起来看一下,这三个省份的公告原文吧!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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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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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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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一方面放宽了报考专业限制,同时住建部也在积极推进跨省

执业,二级建造师的好日子或许就在眼前!

至于“公平性”的问题,相信主管部门已想好解决方法,毕竟牵涉面极

广,需要充分时间来综合各方考量。希望在定稿中,会给出一个令所有

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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