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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资质核查再次升温!(实地)核查,执业人员、证书是重点!

关键词:项目,监理 2018-06-05     3902次浏览



6月1日,江苏住建厅下发文件,对全省建筑企业开展资质核查。

6月1日至30日,企业自检自查。

7月1日起,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将自动比对系统中企业与人员信息是否满足资质标准。

资质核查不达标,企业立即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即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



 重点核查对象

1、未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或建筑业统计报表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一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3、资质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核查主要内容有:

一、信息系统核查:


1、企业净资产


2、注册执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实地核查: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技术负责人


3、主要人员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其中特级资质按“标准”核查


4、施工文档情况


江苏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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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为9月至11月 


南昌日报5月24日讯(王纪洪 记者 张代艳)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省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


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按注册企业总量的10%随机抽取核查。同时,省住建厅将对各地核查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据悉,此次核查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和检查人员。省住建厅对各地抽查时间为2018年9月至11月,各地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核查时间。


我省2018年建筑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将从企业从业条件、经营情况、市场行为三个方面着手。从业条件包括企业资产情况、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情况,经营管理包括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近5年企业已完工的代表工程业绩或在建工程情况,市场行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有无投诉举报、有无虚假投标和围标及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实地核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


核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存在以下五类问题之一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主要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人数要求的60%;企业提供虚假人员、设备厂房或业绩证明资料;企业在建项目存在违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期限最高不超过三个月,到期后由核查组织单位重新核定结论,仍不合格的企业,将被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作为失信企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2018年各地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都在查什么?

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步入行业常态化,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受到核查,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会责令整改或撤销企业资质,并且整改期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则会被直接清出建筑市场,不得参加当地的任何招投标工程。


可以说,不管是被清出建筑市场还是责令整改、撤销企业资质,对建筑企业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资质动态核查是什么?

资质动态核查的实质是对建筑企业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起的随机的不定时的抽查,一般很少,企业自己申报奖项或者资质升级、增项时会进行;其次,如果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主管部门也会进行动态核查。


(1)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本年度内不良行为记录积分达到20分或不良行为记录3次及以上的;


(2)发生较大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


(5)列入本年度建筑业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和上年度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


(6)企业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


(7)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



为什么不少建筑企业屡屡被“盯上”?

(一)出现不良记录

如果建筑企业出现了上述7种情形,特别是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被投诉,肯定会频频被建设主管部门“盯上”,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中。


(二)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为了推进“放管服”政策,资质申报的审批门槛越降越低,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将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资质动态核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证照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


(2)主要负责人情况: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名单与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注册人员情况:企业注册人员专业、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核查部门可以抽查施工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设备、机械及厂房情况: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机械和厂房有要求的,核查部门应当核对设备和机械的明细帐及购臵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


(5)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除核查(1)、(2)、(3)、(4)项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6)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核查1)、(2)、(3)、(4)项规定内容以外,还应当核查其有职称人员的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未来,资质年检完全有可能被资质动态核查取代,建筑企业应该按照资质标准准备好企业人员,并且在工程上不出现任何违法行为,才能有效应对资质核查常态化。



那么,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资质动态核查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工程业绩

自从226号文件取消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对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后, 工程业绩就成了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等三项资质标准硬性指标中分量最重的一项。


住建部对资质申报和资质核查过程中涉及到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的处罚已经越来越严厉,2018年初,就已经连续公布了以下四家建企因业绩问题被撤销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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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

226号文件取消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人员的考核指标,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资质都不要求有建造师等企业人员。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对建造师等人员仍有要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保留技术负责人这一项要求,而特级资质另有规定。


因此,人员核查包括以下三项:


1、三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


2、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特级资质人员改动过后的要求还未出台。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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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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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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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企业业绩和执业人员要求外,还包括企业资产情况、办公场所、技术装备、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实地核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等。那么,资质动态考核的合格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情况下会导致不合格呢?


(一)合格结论


1、被核查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抽检业绩及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3、市场行为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存在以下问题之一为不合格:


1、工程业绩造假;


2、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相关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人数要求;


3、企业提供虚假人员、设备厂房或业绩证明资料;


4、企业在建项目存在违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国家对建筑资质改革的推进,不仅资质标准会做减法,审批流程也会不断做简化,所以肯定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8年,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将更加常态化,建筑企业一定要做好迎接动态核查的完全准备。




未来资质核查将更严,通过率变更低

建筑行业的大小企业单位都清楚,资质是每个公司的最起码的标识和特征,有了资质也会有官方认证,才可以拥有参与招标的资格,与其说资质是企业实力的认证书,不如说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入场券”。在中国开展建筑施工活动,资质不可或缺,只有拥有它,才能在其允许的行业范围内从事相关建筑活动,进行项目竞标。资质的等级、类别、范围关系到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与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任何建筑施工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要想承包施工任务,必须首先取得建筑业企业的资质。


2018年2月11日,4家一级资质企业(2016年11月申报)因工程业绩信息造假,被住建部撤销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去年以来,各地方也加大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和频次!粗略统计,近期已有百余家建企资质被撤销。


1、2018年1月,四川省住建厅公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2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复查情况,复查合格企业518家,不合格企业504家;不合格企业中,110家被撤回企业资质,20家被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2、2017年12月,北京市大兴区住建委进行了三次核查,核查企业共有150家,有124家企业资质不合格被责令整改,不合格率高达82.6%。


3、2017年4月,陕西省住建厅将30家拒不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企业,清出陕西建筑市场;6月,将7家动态考核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清出陕西建筑市场,并且一年内不得办理入陕登记。

2018年4月,5家建筑企业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因建造师人员数量等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其资质被南昌市城建委撤销。

在此之前,南昌市城建委公布了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结论:


经核查,合格的企业98家,不合格的企业26家(其中14家未提交核查资料接受双随机核查)。



深圳

5月4日,深圳市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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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动态核查内容:


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注册执业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职称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技术工人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2、资质动态核查范围


2016年以来经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的企业;被投诉举报的企业。 



四川


2018年4月开始,四川迎来新一轮建企动态核查,动态核查采取“初审+现场复核”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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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企业:


(1)省内企业


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


企业的人员、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情况是否符合住建部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


(2) 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办公地址、执业人员等是否与录入登记信息一致。


2、勘察设计企业:


(1)核查省内勘察设计企业:


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资历)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


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与注册、备案信息一致;


(2)省外入川机构:


重点核查入川执业人员是否与验证登记信息一致、办公场所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等。



天津


4月20日,天津市住建委下发文件,决定于4月份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


a. 勘察设计企业遵守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况;


b.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遵守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的情况。


c. 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


本次动态核查采取纸质材料检查形式,并视检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


滁州

 

近日,滁州市针对163家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为合格82家,存在建造师缺少、无产值报表、现场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的有81家,占比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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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分为三种:


各项检查内容均符合要求的为合格


人员数达到标准80%的或未上报统计报表的为基本合格


人员数少于标准80%或存在其它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


81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基本合格67家,不合格14家。不合格企业有13家因缺少多名建造师等问题,被责令整改。



浙江慈溪


2018年3月,慈溪市住建委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1、核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2)三级总承包企业、最低等级的专业承包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3)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4)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6)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7)近一年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章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以相关部门的处罚为依据)。


2、受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三级总承包企业和最低等级的专业承包企业另外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社保缴费清单;


3)2017年度建筑业生产报表(商混企业不用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


4)2017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


5)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2017年企业所获荣誉证书、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7)企业章程、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备查);


3、受核查企业


所有注册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房建、市政、水利总承包企业,钢结构、装饰、环保、商混、智能化等所有专业承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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